2023年南京购买第三套房政策

如题所述

2023年第三套房政策:三套房的贷款是被限制的,各家银行都不能办理三套房房贷。
具体分析如下:
1、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2、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
3、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5、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6、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7、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8、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第三套房税收项目与前两套房屋的税项是一样的,都是看购买房屋的情况来判定的。都包含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这些税是否有减免或税率有不同的选择,都是根据购买的第三套房屋来判定的。除前面提到的契税外,还包括:
1、印花税。个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按合同记载总价的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2、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3、个人购买商品房,需支付每件100元登记费(含《房地产权证》工本费);
4、个人买房抵押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每件100元收费;申请组合贷款的,按每件200元支付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的费用;
5、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每件100元支付房地产权利的文件登记备案费用;
6、物业维修基金,房价的1%-3%(各地不同,一般按2%,也有地方是多层1%)。
综上所述,全面限购三套房,无论是不是南京市户籍都不能买第三套房。也就是说南京是不允许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8-08
南京购买第三套房的政策如下:
1. 南京60岁以上本市户籍家庭,可在南京限购区内买第三套房。
2. 南京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南京限购区内购买第三套房。
3. 南京户籍A、B、C、D类人才及博士人才,可以在限购区内增购一套住房。
4. 工作地点在限购区域内的南京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内可以再买一套住二手住房。
5. 南京多房家庭,在产业聚集区(江心洲、南部新城、红山新城、幕府创新区)都能再买一套房。
此外,通过“职住平衡”的政策可在鼓楼、玄武、秦淮、建邺4区购买第三套房,仅限二手房。具体操作是,在哪个区买房即在哪个区交纳社保和个税,目前有一个月记录即可。被限购的南京家庭户,父母南京户口且满60周岁及以上,去公安局开关系证明,即可再办理一份购房证明,父母是否限购不影响,是用子女的名义买。请注意,以上政策可能有更新或调整,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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