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后勤管理人员下井的规定条例 急需

如题所述

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规定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以及苏天能[2005]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干部下井指标按(2005)071号文件规定:
1、矿长每月10个,书记每月8个,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15个,副书记、经营副矿长、后勤副矿长每月8个,副总工程师每月16个。
2、安、生、技正职每月不低于16个、副职每月不低于18个,
现场管理人员每月不低于22个(调度座机人员每月不低于15个)。
3、一、二线单位行政正职及技术人员每月不低于18个,支部书记每月不低于15个;一二线单位带班副职每月不低于22个;二线其他副职每月不低于18个。
4、挂钩科室负责人每月下井不低于6个。
二、下井时间及带班规定:
1、矿大值班实行井下带班作业制度,主值班带中班或夜班,副值班带其它两班,带班作业要与工人同上同下,升井后必须本人填写各项记录及交接班情况,由调度室汇总存档。矿级干部其他下井时间不低于4小时。
2、安、生、技正、副职非值班期间入井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井下头面非正常状态要按包保范围及岗位职责做好头面跟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应同职工同上同下。
3、一线单位正职下井不低于6小时,每月带中、夜班各不少于三次,单位跟班副职与职工同上同下。
4、机电、运输、通风、溜子队单位正职下井不低于5小时,每月带中、夜班各不少于三次,跟班副职与职工同上同下。
5、挂钩科室负责人下井不低于4小时。
三、下井及带班职责:
1、矿大值班主持矿三班工前会,对当班安全生产重点进行布暑,科室及工区跟班、带班参加工前会。
2、矿大值班带班人员是全矿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切实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区域头面、关键环节的巡视检查、指挥、协调,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对当班安全生产突发问题以最快速度拿出处理措施。
3、区、队带班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按当班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杜绝违章。
4、安全生产现场人员要盯好当班重点头面,做好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协调,并按调度室或大值班指令应急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问题。
5、挂钩科室要深入挂钩头面,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
四、考核和管理:
1、凡管理人员下井入井前一律到矿调度室签名,并注明入井时间及所去的区域或头面,升井后应在第一时间到信息站填写信息卡(未穿工作服和代写的视为无效),填写内容包括升井时间、所去的区域或头面、发现隐患问题及现场落实的措施。
2、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带班干部及安全、生产现场员实行班前、班中、班末汇报制度,非带班人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4、调度室对当日管理人员下井签名、井下汇报、井上填卡等进行核对,缺一项视为下井无效。每月3号前公布,并将考核对象下井个数及班次报政工科和安全站(矿级领导5号前由安全站上报公司)。对每个下井及带班人员要建立档案。
5、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井下要注重实效,要明确目的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带着问题下井,力求现场解决问题,切忌走马观花。
6、矿大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休班、因工出差应提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替班。区队、科室要合理排班,严禁出现空班。
7、因出差、培训、集休、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末能完成规定下井指标的,本人须提出书面说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酌情予以减免。
8、政工、纪检、安监部门每月组织监督检查,把干部带班情况与个人经济收入、评先、晋升等挂钩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
五、奖罚按****煤(2005)071号文规定:
1、完成规定指标,兑现月度安全目标奖。
2、未完成规定指标且无正当理由的扣除月度安全目标奖,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规定指标的罚月度安全目标奖等同数额,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规定指标报安全办公会研究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