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我消费贷款买了两辆大车,因汽车质量问题翻车,我们将汽车生产厂家告上法庭,在汽车翻车以后,我就没有偿还贷款,银行便将我起诉,我被判败诉,但是我无力偿还,在判决中作为担保人并负连带责任的汽贸已将钱还清,但是在汽贸还款后,银行并没有结案,执行庭还在追着我要钱,请问银行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要到那个部门去告银行,是到银监会,还是到银行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