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起实施!两部门发布通知: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如题所述

8月3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部门连发两条重磅通知。一是9月25日起可申请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二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首套20%,二套30%,并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新政一出反响热烈,不少高利率购房业主都激动的询问执行细则。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也相继发布公告,表示“将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首套房20%

8月31日晚,调整信贷政策、明确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信息发布后,立即引发了购房者广泛讨论。而青岛早在6月初,非限购区域商贷首付比例已经调整为首套20%,二套30%。因此,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对于还在还贷的青岛购房者是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就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下面来划重点。

问:此次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优化的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二是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问:哪些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可以申请降低利率?

答:一个关键词,那就是首套房房贷利率。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无论是你贷款的时候是首套房房贷,还是你贷款的时候,按照当时“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属于二套房房贷。按照新的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可以符合首套房房贷标准的,都可以向银行申请去下调房贷利率。

问:如何跟银行协商降低利率呢?

答: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去申请调整房贷利率水平,第二种就是去申请一个新房贷,去置换之前利率比较高的房贷。具体下降多少要和银行的协商决定,但是调整之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来贷款发放城市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多家银行发公告“将依法合规调整”

随着央行政策出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发布公告,表示“将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工商银行南京路贵都支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现阶段咨询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客户较多,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于“存量首套”中“首套”的定义,该工作人员表示,“就是看当时办贷款的时是否按照‘首套’来办理的,具体的界定方式还是以实施细则为准。”

对于执行细则,建设银行青岛南京路支行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正在紧急制定政策。”对于央行等发布通知——“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中提到的“贷款利率下限”,该工作人员坦言“还在等通知。”而据了解,在此前的政策调整中,青岛首套房贷利率已经下调为4%。

多位银行工作人员都建议,“请大家多关注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届时可以按照指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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