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1-25
一、没收诚意金于法无据
诚意金不属于定金的范畴,也非法律规定的出质或留置财产,更非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罚性情况,因此对方没收诚意金没有法律根据。
二、没收诚意金于约不合
诚意金在合同中约定时已经明确双方解除合同时予以退还,对方不退还诚意金不符合合同约定。
三、对方没收诚意金属于不当得利
合同法规定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就本项目合作协议而言,双方没有达成约定目的,原来的诚意金协议,在本协议解除后,对方因本协议所获得的诚意金实际上是你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对方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归还该笔诚意金,在民法上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你方有权要求对方及时归还该笔款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25
你们约定的退款条件是:合作结束或协议解除,在没有任何纠纷的情况下,一周内退回诚意金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解除的话,对方应该按约定退还诚意金。如果你们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话,就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故,对方不退款是有法律依据的。
第3个回答 2011-01-24
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你没有过错,也未违反合同约定,公司应退回你的诚意金.
第4个回答 2011-01-24
同仁,嗯
关于合同的解释,最主要的就是文意解释,也就是字面是什么意思,合作诚意金怎么理解呢?是不是不合作了就要为此承担责任呢?
我看这个问题最终还要落实在到底不能继续签订履行合作诚意金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你的问题,就不好要了,如果是对方的问题,对方也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所以,说出你的理由吧,实在不行,让律师帮你说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