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如何计算 ,

"三减半"意思是第三年按计算的应纳所得税的50%征收所得税" 那是计算出所得税后按50%来交吗?但我看到有些企业后三年所交的企业所得税每年的税率都不同,那又是为什么呢
这个第三年是从开始盈利的第一年算起的第三年,我现在工作的企业,它第三年是按(每一季度的利润总额/2*18%)来交企业所得税;每四年按(每一季度的利润总额/2*20%)来交企业所得税;第五年按(每一季度的利润总额/2*22%)来交企业所得税
这18%、20%、22%是如何确定的?

这个第三年是从开始盈利的第一年算起的第三年,是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按50%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其他项目的应税所得额还是按规定计算,最后加在一起就是整体的应纳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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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3
你说的这些税率可能是因为你在的企业是有所得税税率方面的优惠,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规定按低税率的企业要逐步提高税率至25%的法定税率,你可以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找到解释
第2个回答  2011-01-22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我国开放初期对外资、合资企业的一种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自开业第一年起,前两年免征所得税,之后三年按实现的所得税的一半征收。而不是自盈利年起。
具体税率可查询相关政策。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号规定: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
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同时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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