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中世纪欧洲贵族爵位继承方面的问题,有蛮多疑问

1、欧洲爵位继承顺序是长子继承爵位,那么如果父亲是公爵、侯爵之类的高级贵族,当长子获得爵位后,其它诸子将怎么安排?他们会获得爵位和封地吗?难道也是成为没有封地的“无地骑士”?未出嫁的女儿又如何安排(依附长子吗)?
男爵、子爵这种低等级贵族,长子获得爵位后,他的兄弟在没有封地的同时,也没有爵位?或者说只有一个骑士爵位?那么公爵、侯爵、伯爵们的次子,也只给个骑士头衔?
如果父亲是国王,法律上也是长子获得王位吗?其它诸子如何分封?给公爵爵位,类似中国封亲王?

2、公爵、侯爵的儿女应该如何称呼(比如中国的世子,郡主之类)?当爵位在父亲头上时,他们有贵族头衔吗?如果无,但无疑他们仍属于高等级的贵族阶级,那他们的地位以什么来划分?
国王继承人有特别称呼吗?如中国的太子之类。

3、女子如何获得家族的世袭爵位?须是独女或者全是女性后代?
一位女伯爵结婚后,她的爵位会转给丈夫吗(欧洲女子是随夫姓吧)?女伯爵所拥有的封地也并入了丈夫的封地中?或者她的封地成为了丈夫的封地(当丈夫非贵族或无封地时)?如果是这样,那离婚后怎么办?如果不是,那丈夫该如何称呼?又处于何等地位?

4、有谁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古欧洲家族的继承顺序和体制吗?一个家族符合什么情况时,才能说这个家族已无继承人了?如果一个家族再无继承人了,他的封地是被国王拿走,还是他所直属的上一级贵族获得?

5、古欧洲的家族观强吗?比如当长兄获得世袭爵位后,他的兄弟各自离家后也获得了爵位和地位时,长兄能以家族族长的身份、以家族的名义号令他的兄弟吗?尤其是他的兄弟获得的爵位比他还高时。还有,家族族长,有其它好听的叫法吗?和欧洲中世纪的感觉搭配点的,‘族长’这个词太东方化了。
6 在公 候 伯 子 爵这几种爵位中,哪几种爵位有继承权?能继承几世?
还有,如果是贵族的女儿出嫁,那她嫁人的时候能从娘家得到什么?

欧洲无疑也是个重视礼仪和典章的国家,某种程度上而言,其礼仪的繁杂性甚至胜过中国,这一点,在如今的西餐文化中就可以看的出来(中餐是用来吃的,日本料理是用来看的,西餐是用来折磨人的)。而欧洲中世纪的贵族礼仪,更是比如今的简化版本要繁杂的多,但就军事礼仪这一项而言,目前流行的脱帽礼、举手礼就脱胎于骑士将头盔脱下或抬起头盔上的面具这两个动作。那么,加饰在人的名字——这一区别人与人之间重要的代号上的礼仪可以说更是丰富多彩了。另外,关于名字的礼仪在各类礼仪中也是相当重要的,毕竟互相交换姓名,昭示姓名的场合太多了。在介绍这五花八门的敬称之前,我先来简单的描述一下一个标准的西欧贵族的名字的成分。某种程度的遗憾,我这里很少能找到一个人的全名了,只好附带一个存在于历史小说《帝国骑士》中的人名,再加上我个人在奇幻社区“生命”所使用的仿欧洲姓名。

氏姓一 氏姓二 氏姓三 姓称号 | 家姓 阶级 个人名
马里叶 路德维克儒勒 德 | 居梅内 士爵 乔治
布斯曼 聚贝尔 施维尼茨 冯 | 莱因 伯爵 伯恩斯
克洛维拜伦 塔布里斯 冯 | 帕留柳 子爵 海因利希

无疑,欧洲人的姓名在长度上恐怕未必就不如日本人,如果把二者都翻译成罗马文字母的话,或许日本人会胜,但如果翻译成汉字的话,欧洲人没理由输!(真无聊的作者啊……)。

另外,请各位注意一下,这才是一个欧洲人姓名的正式写法,
克洛维·拜伦·塔布里斯·冯=帕留柳子爵·海因利希
一般将个人名写在前面的写法是简略式,往往略掉氏姓的。
下面,我们来一一介绍这写姓名的成分。

一 氏姓:
和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类似,欧洲人在上古时代的时候,以部落的名字和一个另一个短音节字符为自己的标示,这就是最初的“姓”和“名”。随着部落人口的逐渐繁衍和社会生产力的逐渐发展,部落本身开始以家庭为独立生活的单位,逐渐分化,细化。这时候,为了生活的需要(区别猎物,区别私有财产等),又诞生了一个家庭代号。那么,原来的“姓”就演变成了“氏姓”,而新的代号就是“家姓”。当这个家庭中,父生三子,子又生三子,如此膨胀发展,需要第二次的分化的时候,预定要走的家庭则就再取一个“家姓”,原来的“家姓”演变为“第二氏姓”,如此如此。中国的“姓”、“氏”也大致如此相套下去的。

在中世纪的时候,从日尔曼部落或者高卢部落中传下的氏姓大多因为文字不够发达的原因逐渐丢失了,一般家族只剩下一个氏姓。我们今天看到的贵族氏姓大多是在法兰克王国时代及其以后的中世纪,由于封土封臣制度所逐渐衍生出来的。在那时候,国家法律中,关于贵族家产继承的条文规定各不相同。例如法国和英国采取的是保留长子(或由原本贵族封号持有者指定的亲属)完全继承领地,次子等庶子有功勋则另立家族(此时需要变原来的家姓为一个新的氏姓,且另取一个家姓),没什么功勋没什么能力的话,则被其他贵族招去入赘,这是一件很屈辱的事情,基本意味着这位公子的政治生命结束了。因此,也有些人干脆抗拒结婚,一辈子待在已经由自己的兄弟甚至是侄子的领地内,帮家族主人管理领地或者干脆游手好闲的活着。在德意志,虽然制度本身也类似,但也更注重贵族家主人选的质量问题。例如,当维腾堡伯爵驾鹤西归的时候,皇室就要出面观察一番,如果在非独立的直系男亲属中有资质才学优秀的人,那么皇室就直接将领地转封给他,如果没有,那么皇室将检查这个家系的庶族子弟(没有能继承家业,但又没有成为新的独立贵族的家中亲属的后代),然后让他采取入赘或者是认养父的方式进入维腾堡伯爵的家系,继承家业(这时候也需要变原来的家姓为一个新的氏姓,改使用被继承家族的家姓);当然,还没有合适的话,皇室将观察关联家族子弟(如爷爷辈分出去独立了的莱因伯爵某某某的后代),如果还是没有,那么就随便让一个人继承家业,成为家主,接着嫁给他一个皇女,将其领地并入皇室直辖领地,由皇室派能人前往管理。这是某种程度上德意志地方诸侯拥有更高的素质之一,但其为皇室带来的凝聚力,却另外为教会和大贵族对这一制度的反对而被抵消了,但是,德意志小贵族阶层如骑士阶级的优秀就是如此造就的,条顿骑士团可以算是中世纪欧陆第一强兵。

除了独立或继承别家家业的时候,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未婚妇女在嫁人的时候,要将娘家的家姓转为氏姓,使用夫家的家姓,例如“银英”中,菲列特利嘉和杨结婚以后,就如此做了。但如果是二婚的话,则只是修改原夫家的家姓为新夫家的家姓。这个传统现在依然在使用中。
回到称谓方面,历史上以氏姓称呼某个人的例子是非常少的,而且同时也是非常失礼的。历史文献中也很少有称呼别人氏姓的记载。到了近代,大量的氏姓已经都没有了,西式姓名中的“MidName”乃是其“遗迹”,偶尔看见一个还保有氏姓的人,也不会在称呼他的氏姓了。

二 家姓
家姓的具体来历上面已经介绍过了,就不再累赘叙述了。家姓在称谓上往往配合姓称号和敬辞使用,中下级贵族则也会配合阶级使用。这一点,古代和近现代是类似的,具体格式在后面逐一介绍敬辞的时候会详细介绍。

三 姓称号
姓称号是表示一个人是否是贵族,并从属于谁的重要标志。例如,法国贵族的姓称号是“德(De)”,这个称号只有法兰西国王的封臣和他封臣的封臣才可以使用(在阿维农之囚的时候,教皇被法国所挟持,因此意大利地区的直属于教皇国的贵族也将姓称号改为“德”,其中甚至包括与法兰西国王同级别的那不勒斯国王,毕竟,名义上,所有的欧洲贵族都从属于教皇);德意志人神圣罗马帝国贵族的姓称号为“冯(Von)”,也是只有从属于皇帝陛下的贵族及其封臣才有权使用,平民或臣从于其他王的贵族就没有这个标示了啦。尼德兰地区在中世纪时乃属于德意志人神圣罗马帝国法利斯兰侯爵领地,但法利斯兰侯爵领毕竟边境贵族,是素有离心力的,法利斯兰侯爵在领内要求他自己的封臣使用“范(Van)”这个姓称号,即类似帝国,但又有区别。这也算是德意志皇权薄弱的体现。

真正厉害的姓称号群落诞生在幻想世界中,森冈浩史的小说《星界之纹章》中,庞大的宇宙帝国“亚布的人类帝国”贵族的姓氏称号有六种,如下:

1 “芮” 是皇族的专属姓称号。

2 贵族的姓称号分为三种:
(1) 和皇族有亲属关系的贵族,姓称号为“波斯”。
(2) 开国贵族,姓称号为“亚罗恩”。
(3) 帝国创建后方创氏的新兴贵族,姓称号为“苏努”。

3 而平民的姓称号分为两种:
(1)帝国创立时,在帝国初始领土帝国生活的家族,姓称号为“威普”。
(2) 在被帝国攻降的新行星上生活的家族,姓称号为“波鲁杰”。
如何,很详细吧,只有如此的详细才有制度的美感!

回到称谓的问题上来,历史上还真是完全没有单独使用姓称号称呼别人的,且不考虑到是否有礼貌的问题,恐怕连称呼别人的根本目的,将人从人群中区分出来这一点都做不到。姓称号一般配合家姓使用。

四 阶级
贵族阶级可以说是欧洲人姓名中第一重要的部分,阶级名的不同将影响你的权力、财力、公信力、威望等一系列在中古欧洲生活中的重要元素。传统的欧洲贵族阶级大致分为九层,他们从高到低分别是:“皇帝(Caesar, emperor, imperator, kaiser, the King of Kings)”、“王(王Rex, king, monarch, roi)”、“公爵(du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 marquis)”、“伯爵(Graf, comte, conte, count, earl)”、“子爵(vicomte, viscount)”、“男爵(baron, baronage, baronial)”、“勋爵(Lord, lord)”、“骑士/士爵/爵士(knight,sir)”,至于其间的具体区别,就不在这篇文章里叙述了,以后会有专文来介绍。

九层级别,其中上六位的领地规模都是在“郡(arrondissement)”级别或以上的(废话,王和皇帝怎么也不能只有一个郡啊……),子爵或伯爵一般为郡行政长官。所以,上六位都要加上地域名称。例如拉丁皇帝、法兰西国王、萨克森公爵、萨冈侯爵、莱因伯爵、帕留柳子爵。很显然,这法兰西、萨克森一类都不是此人的家姓,一般在书面记录上,上六位贵族的家姓和贵族阶级名称之间是有一个双横线以表示区别的,不过国内的文献大多将双横线改回点。再加上下三位贵族的阶级名称前不加领地地名,所以经常会有人将二者混淆,把某些贵族的领地地名当成是他的家姓,这实在很失败……

另外,不仅仅是这些,“皇子(prince imperial)”、“王子(infante, prince, prince of the blood)”、“皇女(princess imperial)”、“王女(infanta, princess, princess of the
blood)”、“亲王(mirza, prince)”、“皇后(empress, kaiserin, queen)”、“王后(begum, gay, queen, queen consort, queenliness)”、“公爵夫人(duchess, duchesse)”等类似表示贵族家主的儿子女儿或者夫人的词语,也是贵族阶级名称,上面说过的不愿意入赘的公子们就和他们侄子侄女什么的一起享有这些称号。

当然,世俗贵族之外,还有教廷“贵族”(他们与公爵们类似,从教皇那里,从国王那里拿到封地),大致有以下几个阶级:“教皇(Vicar of Christ, Vicar of Jesus Christ, pontifex, pontiff, pope, sovereign pontiff)”、“枢机主教(cardinal, red hat)”、“大主教(Metropolitan, archbishop, catholicos, provincial)”、“神甫(Catholic father, priest, Sacerdotes)”、“执事(beadle, deacon, deaconate, deaconry, deaconship, the
staff)”,以上均为天主教的阶级称谓,并且,主教、大主教的类似上六位世俗贵族,要加上主教区和大主教区的地名,如“美因茨大主教”,可并非为大主教名叫美因茨,初代美因茨大主教家姓为卜尼法斯。

贵族阶级名称在称谓方面的一般配合家姓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将其他衔位(如军衔)和贵族阶级名称搭配使用。而且,贵族阶级名称中,公爵、侯爵、伯爵以及子爵这四个级别还可以称呼对方的领地地名。到底,还是因为贵族阶级名称很重要,必须要用各种方式让别人知道啊!

五 个人名
这个……,就不用再细化说明了吧,是区分个人的标准工具而已。只是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在一个人使用承古的个人名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数字也叫出来,如,你面对的是英王乔治五世,称呼他的时候可以称呼为“乔治王”,而不是“乔治五世王”,数字是后人用来区分的,他们自己可不承认这些数字。关于个人名的使用方式很丰富,下面会介绍。

接着,我们介绍一下上述的欧洲人姓名各成分与敬辞的搭配。西欧礼仪中常用的敬辞主要有三种,就是“陛下”、“殿下”、“阁下”,全部为套用翻译。

先来介绍一下“陛下”的使用。别看在中文里,陛下只不过是一个词而已,但在西欧各国的语言中……,比如英语中,大致如此:Her Majesty, His Majesty, His or Her Majesty, Your Majesty, holiness, majesty, their Majesties,哈哈……,还是不少的嘛……。看就知道,这是为了适应不同的语境,包括各种人称。“陛下”在使用的时候,一般加在贵族阶级名称的后面,例如“法兰西国王陛下”,或者“国王陛下”等,也可以单独使用。不过,切记前面不可以加上名字,弄成“亨利国王陛下”、“兰开斯特国王陛下”,就是失礼的事情了。但是,如果是名和贵族阶级名称连用的话,是可以的,如“亨利王”。将贵族阶级名称放在前面的称呼法也有,并且这才是标准,如“英王理查”,但一般用于书面场合,前面介绍的方法却是书口两用的。总之,“陛下”只可以用来称呼皇帝或国王本人,且不可带名称呼。

“殿下”在英语中有如下单词可以表示:Monseigneur, Royal Highness, highness。其根本使用方法和“陛下”类似,其使用对象一般为皇族成员中,没有被封土而出了家系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属于自己的领地,没有更改家姓的皇族成员,那些可爱的王子、公主、亲王、内亲王们(尽管亲王中有个王字,但和一般国王有着本质的不同,看外语原文就了解了)。但是,注意一般的皇族成员也可能还有别的衔位,例如,在政府中担任公职或者在军队中服役等等。尤其是近现代,比如英国王子查尔斯(个人名)曾是英国空军上校,那么,那时候称呼他查尔斯上校是可以的,但如果想两个连用的话,就必须用家姓,好在目前王子公主们参军的不是很多…………,“阁下”在英语中则有如下单词可以表示:Excellency, His Worship, Right Honourable, Your Worship, excellence, excellency, gaon, mightiness, transparency, your lordship。如何,很丰富吧,“阁下“是适用于除帝、王两系列以外的所有七级别贵族男性的敬辞。“阁下”一般单独用,或者和家姓、贵族阶级名称二者连用,例如“阁下(一般只能是第二人称场合)”、“伯爵阁下”、“莱因伯爵阁下(领地地名+贵族阶级名称+阁下)”、“波萨多夫斯基-魏纳尔伯爵阁下(家姓+领地地名+贵族阶级名称+阁下)”,诸如此类,但切记不可以直接用。称呼中带有对方家姓的时候,也可以加上姓称号,这一般用于正式场合,如果是贵族老头子们一起出去打门球的话,介绍球友的时候可加可不加。另外,如果对方另有衔位的话,衔位放在前面,例如“少尉罗森男爵”等等。

以上,是通常称呼,下面再介绍一下其他的称呼方式。当你和对方关系非常好的时候,自然可以直呼他的个人名,甚至是他个人名的昵称。例如,你和托马斯·阿奎那很熟,你可以直接称呼他为“托马斯”或者“汤姆”。如果对方是你封臣,你还可以称呼他的领地地名,例如,你是英国国王亨利四世,你面前是亨利·潘西-诺森伯兰伯爵·卡尔斯,你可以称呼他为“诺森伯兰”。

欧洲贵族的姓名的称谓大致上是如此,其中一些更加细化的东西还待大家在阅读中发现。

这是另一篇,相关的主题
漫谈欧洲中世纪贵族爵位

介绍一下欧洲的中世纪的贵族爵位体系, 以下按照级别高低排列,括号中为女性成员称谓。

1.皇帝 :拉丁语国家和英国,称Emperor(Empress), 或 Imperator.。日耳曼语(除英语)称Kaiser(凯撒)。俄国人称Imperator或Tsar(沙皇)。 拜占庭和波斯人称Basileus(巴西利乌斯,取代拉丁语的罗马皇帝旧称Augustus—奥古斯都),拜占庭还有皇帝称Autocrator,即独裁者。

2.国王:King(Queen). 拉丁语国家从Re一词演化, 比如法国国王称Roi.

3.大公:Grand Duke(Duchess), 神圣罗马帝国的最高贵族等级,第一个被称为大公的是15世纪时期强盛的勃艮第公爵腓力三世。

4.大公:Archduke(Archduchess), 这个头衔和在其他日耳曼贵族家族中用的Grand Duke明显不同,似乎仅在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中使用。奥地利王室始终保持Archduke的头衔,以显示自己和其他德意志各邦的区别。

5.选侯:Elector (Electress) 神圣罗马帝国选侯.帝国会议最高组织的成员,拥有选举德意志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的权力。

6.亲王:Prince(Princess),西班牙葡萄牙称infante

Prince 这个头衔在欧洲有很多含义:
1) 君主的儿子或王位直系继承人。
2) 在继承顺位上的其他王室成员。
3) 女王的配偶。
4) 中世纪奥地利的一个爵位,级别在公爵和伯爵之间。
5)没有得到王室封爵的平民贵族,但掌握了政权,建立起世袭的君主国,这些国家的君主称亲王,比如今天的摩纳哥和列支敦士登。

7.公爵:Duke( Duchess),德国称Hertog,,沙俄对等的爵位称Kniaz。 英国的公爵一定是王室成员,第一位英国王室公爵是14世纪的康沃尔公爵黑太子爱德华。在法国,公爵是领主的最高等级。在德国,中世纪早期的五大公爵(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士瓦本和洛林)是德国贵族的最高头衔。 在殖民时代,殖民地的公爵头衔(比如西班牙在美洲的各位总督的公爵头衔),被称为胜利头衔,也就是说是战争胜利的荣誉头衔,不列入正式的贵族头衔系统之中。

8.侯爵: Marquess(Marchioness) 。沙俄对等的爵位称Boyar. 来源于中世纪的德国的头衔Margrve(Margravine),即Mark Graf , 边疆伯爵, 一般认为 其头衔的等级在公爵和伯爵之间,唯一的例外是1356年的勃兰登堡边疆伯爵戈登*布尔被认可为神圣罗马帝国选侯,地位大大超过了公爵。

9.伯爵,在英国,英国王室授予的伯爵头衔称Earl, 其他王室授予的头衔称Count。 法国称Count(Countess),神圣罗马帝国以及瑞典沙俄称Graf。中世纪挪威称Jarl,是国王之下最高等级的爵位。

10. 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 在英国该爵位在玫瑰战争中,从大陆引进,地位介于Earl和Baron之间。在欧洲大陆最出名的子爵是米兰子爵,中世纪米兰长期是一个自治的子国。在大陆,子爵一般是那些伯爵家族的年轻人,但他们一般不喜欢被称呼为Viscount (字面意思是副伯爵),称呼他们一般是这么称的,比如爱德华子爵是巴黎伯爵家的,就称为巴黎伯爵家的爱德华(Edward of the count of Paris, 外国绕口令。)

11. 男爵Baron(Baroness),英国世袭贵族头衔的最低等级。在德国,所有独立骑士领地的家族,都拥有男爵的贵族头衔,德国取消贵族头衔后,这些男爵家族及其后代,依然可以保留他们的头衔的尊称: “冯(Von)”作为他们姓氏的一部分。如果德国人的姓氏前有“冯”,麻烦各位在叫他或写文章提到他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音节加上。另外,把Von翻译成“范”也不太好,贵族的味道少了点,“冯巴斯滕”比“范巴斯滕”牛多了。

12. 从男爵, Baronet(Baronetess) , 西班牙、沙俄、低地国家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无此爵位,在英国,这个是世袭头衔,但头衔拥有者不列入贵族系统,即此爵位不在英国贵族系统中使用。

13. 骑士, Knight. 法国称Chevalie,德国称Ridder. 贵族等级的最低一层,头衔不可继承。英国贵族系统没有这个头衔,但一个王室授予的荣誉头衔:爵士Sir(Dame),可以和此类比,同样不可继承。使用Sir这个头衔的时候必须注意的是,称呼某人为爵士必须连名带姓一起称呼,万不可只称呼姓氏,否则是对其本人的不敬(比如Sir Issac Newton, 艾萨克*牛顿爵士,不能称Sir Newton, 同样尊称曼联主帅为弗格森爵士也是错误的。)

14. 在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奥地利等地,在中世纪还有Esquire的头衔,可以翻译为乡绅,和骑士基本是一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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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02
  中世纪很长呃,欧洲又有很多国家。你让人家怎么说?反正地方政府大概是领主分封制和商会制。中央是政教合一。不论官职论爵位。
  下面就谈谈法国,很长耶~~~~~
  首先9~13世纪的法国非常的分散。当时法兰克王国(就是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卢森堡等等的前身)刚刚崩溃。哪个时候基本上王室对地方根本没有办法掌控。各个城镇甚至庄园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系统。教会的力量也很强大。总之,国王的权利分散于各个领地的领主。在领地内,领主决定一切(毕竟还是农奴)。有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依靠强大的资金力量。挤压了贵族成为了自由市。各个领主之间甚至领主和王室的战争不断。依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勋爵(后加)的爵位制度。

  然后到了13~16世纪。这段期间内,国家外部环境开始好转。战争的次数减少了(但规模变大)。王国开始对内部进行统治加强。但其实有换汤不换药之嫌。只是把过去松散的机制稍微制度化了。巴黎也设立了最高法院。全国行政开始统一。法律统一成了罗马法。并开始制度化。教会也由于前期的频繁征战,大量兼并土地。进而得到了对一部分地区的治理权。

  在16~18世纪。法国才真正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哭泣啊~~~~~~)。王权有了法律保障。规定了国王享有法国的所有权力。终于划分了行省(继续哭)。省长由王室任命。但地方势力仍然存在。但是之后就要大革命啦。

  总之。中世纪的法国的官阶制度主要是一种封君和陪臣的制度。大体上是:法兰西国王形式是宗主,但实际上也属于第一等级封建主,第二等级是由最高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较小贵族,有男爵,从伯爵,子爵等。第三等级是由第一,第二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贵族,是封建武装的组成人员,就是骑士。各等级封建主之间,对上一级来说是陪臣,对下一级来说则是封君,建立封君与陪臣的关系需举行隆重的“册封式”。封君与陪臣之间互有权利义务。陪臣对封君的义务主要有:应封君的征召亲自率领骑士到指定地点,听候封君调遣;应封君的要求参加其法庭的调查,审讯和执行判决等诉讼过程;在任何问题上同封君保护一致意见等。陪臣违反这些义务,将终身丧失采邑(就是指领地)。封君对陪臣的义务主要有:非仍法庭判决,不得分割陪臣的人身和采邑,保护陪臣免受其他封建主的侵犯等。等级制是封建主之间互相协作,维护封建制度的重要工具。封建割据时期,大贵族在自己领地上拥有独立统治权,因而在封君与陪臣的关系上国王不得不承认“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的原则。进入等级代表君主制时期之后,所有贵族都从属国王,实行的原则变为“我的陪臣的陪臣也是我的陪臣”了

  其他国家不清楚,但英国是有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区别的,一般其他儿子都没有爵位可以继承,这也就是为什么十字军有那么多下级贵族参加——都想去东方混块领土

  英国的公爵,侯爵之子一般称勋爵Lord,并非爵位,没有头衔
  英国的王储一般都加封威尔士亲王,切斯特伯爵,康沃尔公爵,英格兰与苏格兰王室联合后王储还加封罗撒西公爵和其他一些苏格兰贵族头衔

  法国的王储自某一代之后都有“道芬”的头衔

  要看是在哪国,如果是在法国,德语国家这种比较严格遵循萨利克法的国家,必须是在家族里已经没有男性继承人时才可以由女性继承(也有特例),之后领地自然归并于丈夫,离婚,那自然带走,法国王后埃莉诺同路易七世离婚后把她的领土交给新丈夫英王亨利二世,使得当时法国王室名义可控领土还不如亨利二世多

  英国似乎不允许爵位和领土的女性继承,现代到是有几个爵位的特例,马尔博勒公爵和缅甸蒙巴顿伯爵就是传了女儿

  还是那句话,得看他们是否遵循日尔曼人的萨利克法

  族长之类的,不甚清楚

  高级贵族的儿子,只要是正妻所出的都有一份,只是长子继承的是最大的一份,因为父亲的产业多,所以分割就可以了.最重要的头衔有长子继承,次之的几个头衔由其余的儿子继承,就和兄弟分家没有什么区别.例如1252年去世的巴伐利亚公爵奥托二世有两个儿子,就是这样处理的,一个叫上巴伐利亚公爵,一个就叫下~~公爵.还有一个继承了父亲行宫伯爵的头衔.

  补充,英国允许女性系后裔继承王位,这点法国和德国一般不允许,不过德国也有特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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