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提取限额如何修改?

如题所述

一、国管公积金提取限额如何修改?

(1)配偶关系变更的,应审核配偶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对于提取人婚姻关系解除的,应同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明材料重新分配提取限额。

(2)提取原因信息变更的,应审核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与首次申请提取相同);

(3)提取限额变更的,仅审核变更申请表,但修改后的提取限额合计不应小于累积提取金额。

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规定?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3、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4、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二、国管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国管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提取证明材料:

(一)各种提取情形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规定执行。证明材料不;能够提供其他已购房证明材料替代的,应向国管分中心提

(二)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持有《提取记录单》的,只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提取程序:

(一)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为多名职工办理提取。

(二)单位进行初审予以核实。除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组织职工填写《

(三)以下提取情形由银行经,办理提取手续。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购房未贷款的;

2.贷款购房的;

3.生生活保障金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6.出境定居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或者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死亡职工有有效储蓄办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建设银行卡、折)的,可划入该账户。

(2)死亡职工无有效储蓄账户的,经所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上签字同意后,经国管分中心审批户。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求直接提取并划入其储蓄账户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有2名(含)以上合法继承人或受遗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

扩展资料:

国管住房公积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单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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