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我市相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指出,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按照《关于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的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200元/生.月。
《通知》指出,在成都市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区域内,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按照《关于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各区按照“家长自原、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200元/生,月。
其他区(市)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司时,各区(市)县发改部门商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并由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区域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和执行时间,经各区 (市)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此外,各区(市)县应按照《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