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杰斐逊民主思想

如题所述

托马斯·杰斐逊的民主思想深受自然权利学说影响。早在1770年,他就公开阐述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认为这是自然法则的体现。在《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中,他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特别是在1776年起草的《独立宣言》中,他明确指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独立以及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转让的权利。马克思赞誉《独立宣言》为第一个人权宣言,杰斐逊在此基础上突破了洛克的局限,赋予自然权利学说民主主义色彩,使之成为民主理论的基石。


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期间,杰斐逊担任驻法公使,对拉斐德起草的“人权宣言”提出修改建议,主张删除财产权,增加生命权、劳动果实享用权、个人才能发挥权和追求幸福权等。他以自然权利为武器,为人民争取自由和平等权利进行了不懈斗争。他是第一个将自然权利写入官方文件的人,对1787年宪法中缺乏保障人民自由的条款表示不满,倡导添加“权利法案”来保障人民自由。


杰斐逊的民主思想深入到多个领域。首先,他强调人民言论自由,认为政府应保障言论自由,认为这是共和政府的基础,言论自由能让人民保持理性,通过辩论揭示真理。他支持批评政府,认为这是人民的权利。其次,他尤为重视出版自由,认为这是更广泛的影响力,可以防止野心家篡权,即使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公正政府也应接受批评。最后,面对殖民地时代的宗教迫害,他主张宗教自由,认为信仰应由个人自主,政府无权干涉。


总的来说,杰斐逊以精神自由和平等为核心价值,特别是宗教自由是他斗争的重要部分。1778年,他成功推动弗吉尼亚议会通过宗教自由法案,这被视为他一生中的重要成就之一。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民主与人权的发展,体现了他对于自由、平等的坚定追求。
扩展资料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美国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第三任美国总统。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776年,作为一个包括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此后,他先后担任了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二任副总统和第三任总统。他在任期间保护农业,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州,使美国领土近乎增加了一倍。他被普遍视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之一,同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齐名。最新版美元5分的头像就是:托马斯·杰斐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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