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文《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写了李大钊的哪几件事?

课文《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写了李大钊的哪几件事?

写了李大钊的四件事情:
1、父亲烧毁文件。
2、4月6日早晨,“我”和父亲被捕了。
3、在法庭上,父亲镇定的和敌人斗争。
4、4月28日,父亲被害,“我”们悲痛欲绝。
(注意:第四件事情用悲痛欲绝,不用伤心欲绝,是因为悲就代表了伤心;而痛也表示着对仇人的痛恨。所以用悲痛欲绝不用伤心欲绝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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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02
教材说明

本课是回忆录。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除开头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的。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被捕时写了敌人的心虚、残暴与父亲的处变不惊;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安定、沉着;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沉痛。
第2个回答  2007-03-01
3件,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4-09
楼上不对。我们老师讲的是 “被捕前,被捕时,上法庭,被害后” 四件事!!

(莫不是老师不对?)(|....|)
第4个回答  2007-03-02
5件事
1.父亲烧毁文件
2.工友被抓
3.一起被捕
4.在法庭上和敌人做斗争
5.父亲被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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