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我是海事大学16年自动化毕业的……
2018年1月16日,在上海一家机构入职英语老师。与男朋友在同一个公司,男朋友在6月底离职在外面自己带家教。公司在2018年8月27日,口头告诉我被公司辞退,理由是担心机构学生流失(但是我和男朋友工作和生活分开,我也没有带出学生)。让我8月30号签离职合同。离职合同已经签了。前两天,听到若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并且半年到一年工龄,要给双倍工资。
现在问题有两个,1:工资是否能申请赔偿,怎么操作(离职合同已经签了,但是没有盖章)
2,入职合同在1月份签订,但是社保从5月份才开始交(说的前三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也得交社保;现在是否能够要求补交社保。
万分谢谢,在线等……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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