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上”如遇特殊情况.......“,此”特殊情况“指什么情况?房主自己要住或买新房打算卖掉出租房算不

算房主违约的话,承租方是否可以依法索要补偿,协议上说”如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金作为赔偿“,现在要6个月房租金做补偿,合理合法吗?

要看整个租赁协议的内容,“特殊情况”约定的较为模糊,卖房和自住一般不属于特殊情况,如果任意扩大“特殊情况”的含义,势必导致房主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一般房屋拆迁可以属于“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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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3
也就是自然灾害,房主的情况应该算他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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