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向银行贷款500万,还贷款的时候是向政府借的钱还的,银行有向政府承诺如果因为银行的原因续贷无法下来还不了政府的借款银行要承担这一笔还款金额。但是现在我们公司贷款是做的抵押,抵押人是老板的哥哥到了房管局不去签字,拿着银行给的材料就跑了。导致公司还不了政府的钱。要以诈骗的形式起诉法人及股东。会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