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1992)》第八条国库券可以用于抵押,但是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第九条国库券可以转让,但是应当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办理。
第十条发行国库券筹集的资金,由国务院统一安排使用。
作用:
国家信用既是国家为改善收支不平衡,弥补建设资金不足而采用的一种资金筹集方式,同时也是实施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措施与手段。
类型:
1、公债,这是一种长期负债,一般在1年以上甚至10年或10年以上。通常用于国家大型项目投资或较大规模的建设。在发行公债时并不注册具体用途和投资项目。
2、国库券,这是一种短期负债。以1年以下居多,一般为1个月、3个月、6个月。
3、专项债券,这是一种指明用途的债券,如中国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国库券往往就成了人们最热衷的理财工具,这是因为国库券的背后有强大的国家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