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

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

拘留所与看守所都是国家的羁押机关和拘留的法定执行场所,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第一、关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关押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因扰乱法庭秩序等原因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关押的是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判决作出时剩余刑期不到一年的罪犯。第二、关押的时间不同。看守所关押的时间较长,如果没能在最长37天内获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接下来将一直被关押,直至刑满释放;拘留所关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第三、能否会见被关押人的规定不同。关押在看守所的人,除了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之外,一律不允许与家属等其他人会见和通信;关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