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甲方乙方怎么填写

如题所述

分别概述甲方、乙方具体信息,表明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时间,且试用期时间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超出,具体工作地点休假方式,最为重要的是明确劳动报酬,标明特殊情况处理方案,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的规定,最终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便是围绕以上几大方面详细展示。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比如市为760元/月。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书是用人单位与员工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书,它切实保障了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员工在签订时应注意具体细节,此合同书将作为日后保障的方式。用人单位在签订时也应注意,切莫以大欺小签订霸王条款,不可欺压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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