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前夫在婚内欠债我要还吗

如题所述

离婚后前夫在婚内的债务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前妻需要偿还。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离婚后一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婚前有约定、明确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不用负责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债务由各自承担或由一方承担。此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但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或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否则夫妻双方应共同向第三人偿还。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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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2-02

您好,不一定要还,需要先对债务的性质作出认定。如果是您前夫的个人债务,您无需偿还。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你需要偿还。之后您可以再要求您前夫承担相应债务,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若您对债务不知情,未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且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该债务就是男方一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您无需承担。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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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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