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有何意

如题所述

教育部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的意义如下:

要强化学校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义务教育学校逐一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制订了完善的作业管理办法,是否建立了作业总量调控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是否做到了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是否建立了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制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家长给孩子布置作业犯不犯法

法律分析:不犯法。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家长不能给孩子额外布置作业的权利,但是现在的孩子本事负担就比较重,不是补课,就是学习什么特长班,孩子天天都在学习,还是少给他们布置一点为好,让孩子也有休息,玩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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