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贷款银行卡留别人的手机号有啥危险吗

如题所述

一、我为了贷款银行卡留别人的手机号有啥危险吗?

不安全吧
银行余额变动提醒网上购物付款需要手机验证都比较麻烦
您可以去银行变更预留号码换成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就行了

二、我为了贷款银行卡留别人的手机号有啥危险吗?

信息泄露,建议贷款下来后就改过来,如果是信用卡马上改。以面造成损失

三、银行卡绑定别人的手机号有危险吗?

存在较大风险,不建议建议您这么做。一、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有风险。1,《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①,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如果借给对方,用来、进行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判罚规定是:①,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3,单位犯罪的(涉及到转移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拓展资料: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由中国人民银行于二○○三年四月十日颁布实施,共计七章七十一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四、别人借贷款留的是我的电话号,最后他不还了。而且我还不认识这个人。我怎么办?对我有影响吗。征信之类的?

我是学法律的,这个你放心,绝对没影响。

留个电话号码代表不了什么,你就直说不认识那个人就好。贷款担责的人,银行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该贷款与此人有关,该证据包括有本人签字的担保书、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参与借贷的直接证据,电话号码不属于直接证据。换句话说,现在电话隐私信息泄露的这么多,随便找个人名与电话匹配的号码都简单,要是凭借这个就能贷款,那么银行也别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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