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有异议怎么办啊?

如题所述

对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携带考试证件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复核。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的成绩管理:

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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