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家庭所有人都有份吗

如题所述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什么人都没有资格取得土地的所有权,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农村宅基地就是以家庭成员为单位取得的。那么,农村宅基地家庭所有人都有份吗下面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宅基地家庭所有人都有份吗
      是,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如果原本属于同一户宅基地的家庭成员由于结婚等需要分户的,可以乡村集体申请分户并另外申请宅基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民法典中宅基地如何申请房屋产权证
      民法典规定,在农村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后,房屋所有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物权登记,办理物权登记后,取得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必须要当事人书面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在登记的时候才能设立,所以只是有宅基地不代表就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农村宅基地家庭所有人都有份吗这个问题相关知识。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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