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如何计算羁押期限

如题所述

刑事拘留是对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间,并不影响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刑事案件,收集犯罪的证据,那么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怎样计算羁押期限的?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如何计算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期间,对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并不影响羁押的期限,鉴定是属于侦查的措施之一。而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二、超期羁押怎么处理
      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了三种办法: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
      如果到了法定期限不能办结,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应当释放。对于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继续审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期限最长为37天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对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不影响刑事拘留期限的期限,超过37天仍然不能侦破案件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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