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可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一个人不可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即使一个人去申请了,民政局也不会受理。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并且办理离婚登记要求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到场的,民政局是不会给办理的。因为离婚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表达自己的意志。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一方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写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
总体来说,诉讼离婚的离婚有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有一方不到场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裁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