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开票限额问题。

你好,我是今年6月份成立的公司,执照上面经营范围比较多,有包含机械设备租赁。因为在成立公司之前就已经有外租设备,我这个月已经开了16万的机械租赁费的普通发票,现在还需要开40万的机械租赁发票,我在这个月内开具50-60万的发票,是否有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税率还是百分3吗?
还有请教一下,我公司这样,开具机械租赁费的发票每年的限额是多少? 这是指经营范围单项的限额,还是说所有经营项目开具发票的总额? 谢谢!!

小规模纳税人的开票限额的定义:

1、税局对每个单位的每月购票份数有限制,特殊情况当月发票份数不足的,可以向主管税局申请。开票是没限额的,只是为了税收优惠或则不被强制认定一般纳税人才控制开票金额。

2、税收优惠:每月不含税销售额3万以下免增值税(2014.10开始)。

3、强制认定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工业不超50万、商业80万、营改增500万。

小规模纳税人超出了开票限额的处理方法:

按照政策规定,现在的开票限额不是按年计算,而是连续经营的12个月,因此,一旦你在6月份超出的话,应该再6月份左右就要申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一般纳税人前,超出的部分还是按3%纳税。一旦税务机关要求你办理一般纳税人,而你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则以后的销售要按17%征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21
按照营改增营业收入的销售额(不含税)在连续12个月达到500万元时,税务部门会要求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你的发票是要根据年销售额的,象你说的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限额。
有一点要注意:
你集中把发票开具在一个月中,太明显,如果能够分散比较好。
至于税率还是3%。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2016-08-21

年销售额超500万元应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营业税改增值税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公告)规定,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除“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对于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而对于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于北京等八省市试点开始的时间不同,应根据各地实际开始的时间确定。如湖北省“营改增”试点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行,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时间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计算。

  未达500万元的符合规定条件也可申请认定

  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8号公告规定,具体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执行,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就是说,对于具备上述条件,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注意:工业是50万元以上、商业是8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上500万元以上

如果你有多种经营范围,但是都属于现代服务业,那就是合并计算按500万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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