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领购簿丢失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发票领购簿丢失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

纳税人发生遗失、被盗《发票领购簿》情况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到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发行的非娱乐性报刊、杂志,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填报《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份),并提供以下资料:

    陈述事实经过的书面报告;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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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4

 纳税人丢失发票领购簿,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发发票领购簿的手续: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最后一次领购发票的存根联及未用完的发票。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纳税人确认《发票领购簿》遗失需办理《发票领购簿》补发的应提供)。
  三、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请补办发票领购簿,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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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18
现在很简单,只要法人带上公章跟身份证去领票那里直接重新申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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