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57314810。
原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原昆山市人事局于2010年1月组建为现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信地址:前进西路1801号,邮政编码:215300,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扩展资料: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将于2018年11月6日起逐步搬迁至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大楼(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邮编:215300)。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暂留原办公地点(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以上单位原对外联系电话号码均不作变更。
如乘坐公交车到中心办事,可乘至“体育中心站”和“体育中心首末站”。
1、前进路“体育中心站”:途径线路有公交8路、K8路、28路、31路、32路、117路、128路、138路、204路、夜2路。
2、共青路体育中心首末站:有公交20路、25路、26路、104路、139路、156路、161路、C1线、204路。
上述线路可连接城西、城东、城北、巴城、正仪、周市、新镇、张浦、锦溪、周庄、高铁站、汽车客运南站、苏州园区地铁等区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昆山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江苏昆山劳动局电话号码是12333。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扩展资料: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3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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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4、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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