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如题所述


《合同法》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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