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因婚嫁原因迁移外省,没有入上丢失有二十多年了,成了黑户,我怎么办啊?

如题所述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意见》列举了八类无户口人员可登记上户,前七类人员都较明确分类,第八类为“其他无户口人员”。也就是说,事实上所有无户口人员,均可申办户口了。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此外,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老人投靠子女 必须提供:

⑴老人的户籍证明。

⑵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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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0
原来的派出所有户口档案的,去开一个户籍证明,把户口先恢复过来再去办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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