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19
善意第三人,是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地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非法人团体或自然人. 例如: 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但当事人丙并不知道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这里丙是善意第三人,乙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