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的教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0

泾县幼儿教育约始于民国10年。最早为县城泾县高等小学内附设幼稚园,有专职幼儿教师和幼儿教学活动设施,初为1个班,后开2个班。抗战发生后停办。
民国18年,茂林镇吴氏私立养正小学内附设幼稚班,不久停办。民国29年,茂林福群小学(教会办)附设幼稚园1所,入园幼儿18名。民国34年,丰乐乡(今黄村乡)大康、王府两保联立国民学校(初小),附设幼稚班1个,招收幼儿21名。民国37年,溪头乡中心国民学校(完小)附办1所幼稚园,入园幼儿20名。上述各幼稚班(园)均时办时停。至解放前夕,泾县幼儿教育事业几成空白。
1952年春,泾县城厢小学开始附设1个幼儿班,招生40名,配教师1名。同年秋又增设1个班。同时马头、茂林2所完小各附设1个幼儿班。是年全县共有4个幼儿班,入学幼儿136名。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多数小学均附设幼儿班,部分机关单位亦相继开办。有的农村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亦开设民办幼儿园。是年,全县幼儿班(园)增加到214个,入园幼儿增至5031人,专职教师增至210人。园舍设备大多简陋。后来多数农村幼儿班停办。
1959年,城厢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划出,单独建立“泾县城关幼儿园”,分大班、中班、小班,共设8个班,入园幼儿200余人,幼儿教师7人。“三年困难”期间,除城关幼儿园外,农村公、民办幼儿班(园)全部停办。1966年,城关幼儿园改为“泾县城关第三小学”,全县幼儿教育复成空白。1975年撤并城关三小,恢复城关幼儿园,开设8个班,当年入园幼儿361人。
70年代末,较大集镇小学陆续恢复开办幼儿班,继后各乡及较大工厂都先后开办幼儿园(班)。1987年,全县有幼儿园6所,幼儿班140个(包括幼儿园设班),入园幼儿4028人,入园率为47.15%;有幼儿教师161人,其中民办教师106人。
1984年8月,县教育局和县妇联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幼师100人。教学方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开设卫生、体育、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数、音乐、美术等8项课程,通过游戏、体育活动、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方法来完成教育任务。 普通小学清末废科举后,各地兴办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一月,泾县改建泾川书院“考棚”为校舍,设公办“泾县高等小学堂”1所。同年,在南乡凤村又设公办初等小学堂1所。翌年在城内杨树湾设公办初等小学堂1所。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公办小学堂2所:一在西乡大成都马村(今章渡乡),一在西乡十一都包村(今包合乡)。光绪三十四年(1908)增设公办小学堂3所:一在茂林潘村,一在上坊,一在北乡王村(今孤峰乡)。
民国建立后,学堂改称学校。初期,全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新办小学以私立居多,时办时停。民国3年城关南门郑姓宗祠开办“私立郑氏小学校”,1年后停办。民国4年,全县公私立高初等小学校约10所,城关有泾川高等小学、“私立三隅初等小学”,茂林地区有潘村小学,凤村初等小学,厚岸有“柳溪初等小学”等。而城乡私塾数量仍较多,大部分学龄儿童入私塾接受启蒙教育。民国9年,县城沈姓一族创办“泾县北隅沈氏私立初级小学”,设1~4年级,开复式班2个,民国16年停办。
民国10年春,东乡黄田村朱侠骨鉴于家乡子弟失学者甚众,多方奔走募集基金,创办“泾县私立培风小学”。民国17年改办为培风初级中学,小学附设其内。民国7年,茂林吴氏宗族吴民乡改为“育英学校”10年改为“私立养正小学”。民国12年,水东翟氏开办“泾县西三区第一高初级小学校”。民国13年,泉北都(今昌桥乡)汪店村汪姓氏族开办“泾县北二区第一小学”(后改名“汪氏小学”)。民国17年,溪头都胡氏宗族开办“私立龙坦小学”。其中“泾县北二区第一小学”创办人汪彩成于民国14年曾获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发金质奖章。龙坦小学于民国28年曾获皖南行政公署嘉奖令。
此外,民国13年,泾县基督教中华圣公会借用城关金斗庐和会馆为校址,创办初级小学1所,名为“私立培德初级小学”,设1个教学班,校长由传教士兼任。民国16年底停办。民国18年全县共有小学33所。其中县立完小1所,私立完小14所,公立初小1所,私立初小17所,在校学生1332人,教职员工128人。是年新办“泾县三隅女子初级小学”,为泾县第一所女子小学。
民国21年,全县小学发展至62所。翌年减至55所,在校学生4335人。民国23年特大旱灾,私立小学基金无着,停办32所,全县仅存23所,共6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29人。民国24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全国:要求各县在农村开办初级一、二年级的义务小学,称“短期小学”,普及农村学龄儿童两年制义务教育。泾县当年即开办“短期小学”15所,至民国26年发展至35所。抗日战争初期按照《安徽省各县乡(镇)保小学暂行规程》规定:泾县小学实行“四·二”制,初小四年修业期满,即作为义务教育终了。并按规定初级小学免收学生学杂费。民国29年1月,安徽省教育厅通令全省,实行“政、教、卫合一”制度,将小学一律改称国民学校,完小称乡中心国民学校,初小为保国民学校。并规定由乡、保长兼任校长。国民学校内设小学部和民教部。全县随即将各乡(镇)公、私立小学统一改名。短期小学并入保国民学校,有少数小学开办民教部。教会所办两所私立小学未改校名。一是茂林福群小学,系基督教圣公会所办,校长由其会长兼任,全校1~6年级,共设6个教学班,教徒和非教徒子女均可入学。
另一所是民国29年前后由天主教所办,校址设城关天主堂,校长由“神甫”兼任,实行男、女分班上课,全校有男、女生各1班。学生大都为教徒子女,学生上课前先作祈祷,并开设“读经”课,不久停办。
抗日战争期间(1937—1945)由于人口增加,全县城乡小学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学校由75所增至143所,入学儿童由4706人增至10439人。抗战胜利后,小学渐有减少。民国37年底,全县小学共129所,学生8260人。翌年春除增加1所私立小学外,公立小学锐减,全县仅存66所,(乡中心国民学校22所,保国民学校44所),学生仅4084人(包括3所私立小学学生数);私塾仍有287所,学生3732人,塾师约300人。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全县小学。1949年暑期举办全县小学教师讲习会,经审定,继续任用为教师270人。后经调整,保留原完小28所(含私立2所),新办初小47所,总计在校学生5210人,教职员208人。至1965年,全县小学442所,在校学生25348人,入学率为76.6%;公、民办教师共119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师生纷纷参加“造反”组织,停课“闹革命”,教学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教学受到严重影响。1967年下半年,复课闹革命,教材不稳定,不统一。同时实行“开门办学”,县城由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农村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教学质量明显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办学走向正轨。1983年,根据中央《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县普及规划。规定在1985年以前全县普及初等教育。1984年4月至1985年6月,泾县人民政府先后分5批对全县36个乡、镇全面检查。1984~1985学年度,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6.65%;在校学生“年巩固率”为98.1%;“毕业率”为91.1%;12~15周岁少年儿童中的普及率为96.1%。1985~1986学年度,“四率”百分点均有增长。其中入学率为97.89%,普及率为96.44%,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规划。
1987年,全县小学普及“四率”又有所增长,儿童入学率为98.9%,年巩固率为99.7%,普及率为95.2%,毕业率为94.9%,升学率为75.8%。全县平均每万人中有在校小学生1098人。 普通中学民国17年(1928年),黄田培风小学朱侠骨校长募集基金,经省教育厅批准创建“安徽省私立培风初级中学”,为泾县创办最早的一所私立中学。民国19年增设女子职业染织专科班。民国29年增办高中部。
民国27年,凤村凤熙甫等为解决抗日战争发生后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外出升学困难,在本村怀候公祠创办“泾县邰阳培风学社”,招生34人,免收学费,补习初中课程。是年,原设宣城的“安徽省宁属联立中学”部分班级迁泾县茂林潘村办学,称“安徽省宁属联立中学泾县分校”。民国31年3月,由县财政支付经费,委托宁中泾分校代招初中、简师新生各1班附设该校,作为开办泾县公立中学之第一步。翌年2月单独建校,称“泾县县立初级中学”,校址设纪村,旋迁黄村。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入县城南门外郑氏宗祠。民国31年秋,厚岸乡老潭舒家创办“泾县私立震山初级中学”,为时2年停办,同年“泾县私立龙坦初级中学”亦在溪头都创立。该校系泾县籍人广东中山大学教授胡耐安与上海《文汇报》主编胡惠生抗日战争发生后回故乡(溪头都)期间倡办,以胡氏宗祠2000余亩田租收入为基金,以“溪上书屋”为校址。民国33年一度改为初级农业职业学校,35年夏停办。翌年春恢复,仍为普通中学。1950年春龙坦初中并入培风中学,8月,培风中学停办。
解放后,泾县人民政府接管泾县中学。1949年8月,泾县中学并入泾县简易师范学校作为附设的初中部。1950年8月改简师为“泾县县立初级中学”,简师学生并入宣城师范。是年在校学生302人,设6个教学班,教职员工31人。1956年在校学生达389人,工农子女占57%,分设8个班。1958年增办高中,改名“安徽省泾县中学”。同年在茂林潘村创办泾县茂林初级中学,后增设高中部,改名“泾县茂林中学”。1959年创办云岭初级中学和苏红初级中学。1961年,教育战线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停办云岭、苏红初中。1962年将泾县农校改为潘村初级中学;泾县工校改为包合初级中学,泾县师范学校(校址黄田)改为榔桥初级中学,1973年改名“黄田初级中学”。1966年春,全县共有4所中学,在校学生989人。其中初中897人,高中92人,教职员工139人,其中有公办教师71人,民办教师11人,职工57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中学陷于瘫痪。“武斗”中,泾县中学一度成为武斗据点,校舍遭破坏,图书仪器损失严重。
1969年,芜湖市第十中学下迁来泾县,分别安排在章渡、云岭、中村、太园、昌桥、孤峰、童疃7个公社初级中学任教,实行“开门办学”。同时,其余各公社有的自办“五七初级中学”。至1970年,全县有初级中学28所,完全中学2所(泾县中学和茂林中学)。在要求“读中学不出公社”的口号下,1975年,全县各中心完小普遍“戴帽子”开办初中班,不少生产大队还开办民办初级中学,或几个大队“联办”初中。其时,安吴、琴溪、水东3个公社初级中学又“戴帽子”增办高中班。至1976年,全县除“戴帽子”高、初中班外,已有初中30所(每个公社1所),完中7所。师资多数从小学教师中提拔,或增加民办教师充任。高中生教高中、初中生教初中的现象较为普遍,教学设施也都十分简陋。
1978年,城关公社初中增设高中,改名“安徽省泾县第二中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中等学校调整、压缩。1980年撤销昌桥中学和潘村中学高中部,增办泾县第三中学。1983年又改第三中学为“安徽省泾县高级农业职业中学”。
1982年停办章渡、黄田2所中学高中部;停办全部联办初中和各校附设的初、高中班。
1987年,全县有初级中学31所,在校学生13786人,毕业生2983人。教职工1023人。有完全中学3所,在校高中学生1536人,毕业生233人,高中教职工98人。厂、矿有初中2所,在校学生192人。是年,全县平均每万人有在校初中生400人,在校高中生44人。城关镇达到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
民国期间,泾县青年学生入高等院校者约300余人。其中有的还出国留学继续升造。
建国后,全县升入大专院校就读人数逐渐增多,1960年前约100余人。1958年泾县中学增办高中。
1961年至1965年共5届高中毕业生156人,升入高等院校70人。“文革”期间,上大学实行推荐“工农兵学员”制度,其数不详。
1978年春恢复高考制度后,每年均有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考入高等院校。
自1982年至1987年,全县考入大专院校420人。

第2个回答  2013-06-22
楼主讲的是跳楼事件,与泾县教育关系不大,有点文不对题,泾县教育乱像丛生,应该评议评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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