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原则是 “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重点提示】我国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等。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和市场退出管理。
2.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
【知识链接】我国规定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当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报财政部备案。
根据规定,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对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相关经营机构进行审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由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审批。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2市场运行过程的监管。
2.3会计市场退出管理。
会计专业人才的评价
我国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已经形成,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3.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会计人才评价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对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
3.2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是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会计人才评价方式。
3.3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3.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规定,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会计监督检查
包括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4.1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会计法》,财政部有权监督检查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
4.2会计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