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通常是基层法院,绝大多数官司的一审,都在这类法院中进行。市法院通常是“
中级人民法院”,大部分案件的二审都在这里进行。如果你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要求上诉,就会上诉到市里面的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如果维持原判,那基本上就是终审判决了。如果是发回重审,那么还要在基层法院重新打官司。
在市法院之上,还有省法院,也就是“
高级人民法院”。在它上面还有一个全国唯一的“最高人民法院”。
尽管一般案件是基层法院初审,
中级法院终审或发回重审,但是一些大案要案,或者涉及人命官司的,就会到中级和高级法院审理。判决死刑的,还需要最高法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