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合同与买社保的问题

我工厂员工,多年来要求员工买社保,但还有约一半人不愿买,不愿买的人也签过保证书,表示自愿不买社保,但事过多年,反过来又要求补缴社保,保证书也是白签无法侓效用,还得照补,补缴的人数一多,费用就不少了,
我司现在要求不愿买的员工签一年期的临时工合同,万一多年后还有一部分员要求补缴社保,也只需补缴一年,这样做,是否可行,请大师专业级解惑,感谢!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应予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间。在该期限内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目前,法律中无临时工这个概念,只要是全日制用工,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比如每周工作不到24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追问

谢谢回答,
如果签了一年期的合同,到期续签的方式,针对要求补缴的员工,补员工一年的社保,是否合法?

追答

合同期内上班没交就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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