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嫌犯嚣张,具体事物具体分析吧,但可以确定的是,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静待有关部门公布案情进展即可。但有一点还是要申明一下,什么叫“店员全程围观”,这次的猥亵事件前后持续的时间还不到1分钟,我打字的这个功夫事情就结束了,试问在不到30秒的时间里,作为店员,能够做些什么呢?
根据网络消息称,此时发生在桂林,当时某女子身穿性感长靴短裙,在超市购物时被一名身穿黑衣外套的男子偷窥。从超市的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该男子在行动之前先是躲在货架后面跟踪这位女子,当该女子转身要去结账时,这位黑衣男子扑向了她,该女子被这位陌生男子强行摁倒在地,时间持续30秒左右。当时,该女子为了防止自己被侵犯,也是奋力反抗的,然后店员从身边路过,并没有制止,反而跑开了。
其实从犯罪心理学和行为学上讲,这种犯罪属于被动犯罪、随机性犯罪。这类嫌疑人犯罪是没有计划的,可能基于自己对某些场景的敏感,一旦遇到这类场景时,自己内心被压制的欲望就会释放处理,当欲望战胜了理智时,可能就会实施犯罪。
从监控画面来看,如果该男子之前没有前科的话,那么他可能与这位女子是偶遇,然后看到该女子穿着性感,可能触动了他内心的欲望,然后先是躲在附近偷偷观察,然后再实施犯罪。最后女子奋力反抗,并且打跑了该男子。
而我之所以说该男子是随机性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选择的犯罪地点,如果是有计划的犯罪,他是不是会选择这种人流多的地方下手。
不过好在该女子没有被进一步侵犯,自己奋力反抗,最终用梯子把该男子打跑了,现在经常已经开始处理此事,估计不久后就会有结果了。其实很多网友对于店员的冷眼旁观很不爽,认为店员的不作为是纵容犯罪。其实真的没必要去这样说人家,虽然见义勇为是美德,如果当初店员伸出援助之手,肯定是会获得一些嘉奖的,但要知道这是“自愿行为”,我可以主动见义勇为,你可也可以鼓励我见义勇为,但你不能强迫我见义勇为,希望各位网友别谴责人家店员,事情前后发生也不过才30秒,有几个人能够反映的过来的,都是事后诸葛亮。
这种情况在当代社会其实挺多的,不管你说什么样的话,都会有人反驳你,你说必须严惩罪犯,肯定有人说女人也有错。你说旁观者应该及时出手相救,又会有人抬杠说你就会敲键盘。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我都不敢结婚,如果受害人是我老婆怎么办,如果受害人是我女儿怎么办,我觉得如果发生在我家人身上,我应该会进监狱的。
那么,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他们为什么如此胆大包天为非作歹呢?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些人心理是有问题的,情感缺失的一种人,就是没有共情心,国为他们的所有情感都被色心挤没了。这是非常可怕的事,因为人们还有一个普遍心理,就是事没发生到自己身上就觉得不会发生。
每当有这样的新闻出现,肯定有人说是因为女人穿的太少了,其实这句话是好心。一个女人不管穿的多么暴露都不代表别人可以侵犯她,但这仅仅是对于正常人来说,那些身体里只有色心的男人来讲,根本不会在于侵犯与否,只要你好看,穿的少,露的多,就会刺激到他们,从而案发。所以,劝你少穿点是为了你好,并不是说你穿的少有错。
但有的网友就断章取义,就扬言女生穿的少怎么了,女生穿的少就活该被侵犯吗?没有人说过她们活该,在海里伤口流血的人就活该被鲨鱼吃掉吗?当然不是啊!只是在向你表达一个尽量不要刺激到这些人的信号。难道你会向鲨鱼质问,我流血了不代表你可以吃我的话吗!
这样的犯罪近几年一直升涨,你在明知男人看见你露出的大长腿会激起他们心里的色欲的情况下,一边露着长腿,一边扬言这并不代表男人可以侵犯你。这就是一种愚蠢,因为受害的有可能是你,总不能是我,一旦案发,你所有的质问都不复存在,即便法律将其绳之以法,你受到的伤害也不会当没有发生过。
这样的罪犯一般都是情感缺失,你求他是没用的,就像有的人可以随便杀死一只猫一样,而有的人不管你怎么教唆他,他也不会杀一只猫的,这就是根本区别。所以,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你穿的少不代表你可以被侵犯,但如果路上正好有一个就因为你穿的少而想要侵犯人你的人呢!那么,你的一切大道理都无济于事了,你越挣扎,对方还有可能更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