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国务院在2012年12月批准了广东省揭阳市的行政区划调整提案,撤销揭东县,将其升级为区。这一决策旨在扩大揭阳市区的规模,由原来的181平方公里增至1031平方公里,相当于之前的5.6倍。


为了顺利进行这一变革,揭阳市委、市政府在2012年4月初设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并发布了《揭阳市调整部分县区行政区划工作方案》。4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行政区划调整会议,对申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揭阳市在1991年升格为地级市,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是其城市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撤县设区后,揭东区将更好地发挥城市中心区的辐射作用,加速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揭东区本身拥有103万人口,面积达到680平方公里,包括曲溪街道、磐东街道等13个镇,以及揭东经济开发区,下辖22个居委会和179个行政村。这一区域调整将带来显著的地域变化,为揭阳市整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扩展资料

揭东区原名揭东县,于1991年12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揭阳县历史悠久,见诸史载已有2200余年。汉武帝时(公元前111年)建制揭阳县,晋成帝咸和六年(公元331年)分揭阳为海阳、潮阳、海宁、绥安4县,揭东县为原海阳辖区,以后建制几经改易。至宋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复置揭阳县。1949年10月23日解放后设立揭阳县人民政府。1991年,汕头市区扩大为经济特区,同时设立地级揭阳市。原揭阳县其中15个镇,重新设立揭东县,县城设在曲溪街道办事处。于201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揭阳市揭东区,区人民政府驻地在曲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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