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案例:利用本单位员工成立4家个体户向自己开具2.5亿发票

如题所述


稽查焦点:企业内部操作揭示2.5亿发票违规案</

近日,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江苏升远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81051844692H)的不合规行为展开深入调查。自2020年1月至2023年,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在税收申报和代扣代缴义务上的表现进行了细致审查,发现了一系列令人震惊的违法行为。


首要违法事实是,该公司利用四位本单位员工吴凯华等人,成立四家个体户——溧阳市吴凯华金属制品经营部等,以没有真实交易为掩护,向公司开具了总计2.5亿人民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惊人。据查,由于2017年江苏中关村与公司的一笔2.5亿废铜交易无发票,公司被迫估价入账。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公司试图索要发票,但供应商无法提供,于是采取了这种方式来“自圆其说”。这一行为经大数据平台确认,发票已抵扣。


除了上述违法操作,2021年,公司又向江苏轩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钢诺贸易有限公司开具了总计近4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进行申报。证据包括了相关个体户的发票清单、公司收票抵扣记录,以及江苏升远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的纳税申报记录。


严正处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税务机关对江苏升远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处以重罚。2018年及2021年少申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50%罚款共计28,912,267.62元。公司被要求在15日内缴纳入库,逾期将按日加收罚款。对此,公司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税务强制执行措施。


这一案例警示所有企业,税务合规是商业运营的基石,任何试图规避税法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税务机关将继续加强监管,确保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本文仅为一般参考,非正式审计建议,读者在决策时务必咨询专业意见,以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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