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1-15
如果是你的证信有问题而银行不放款,那是你违约,而你的证信没有问题,是银行放款晚了,当然是银行的问题了,与你无关。而银行本身就是有不可抗力在里边,银行也没有办法。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房东同意由银行贷款,那就让他找银行去吧,是银行不放款,又不是我的证信贷不出款来。
第2个回答 2011-01-20
如果你前面的没个步骤都是按时做的只是到放款的时候是因为银行的信贷额度引起的放款晚你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这些事控制不了的,属于政策性延误,但是如果是你个人原因耽误的贷款时间那就要付违约金了一般是房屋总价的万分之5每天。
第3个回答 2011-01-14
一般上海房屋买卖合同里面都注有违约期限达到15日以上,对方才有权自己解除合同。
首先,如果房屋已经交易过户,现在就等待拿出产证,你最好不要理那个房东,这人太LJ了。因为现在房子已经在你名下,这种情况就算他去法院告你,也未必能赢,就算他告赢你,你最多赔给他每天总房价的万分之五(前提是你合同里面有注明),认真分析一下合同。
第4个回答 2011-01-14
银行没有责任,中介有一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