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已经签订了居中合同。买房付了2万定金。如果已经超过了付首付的时间。算对方违约么

另外,如果算对方违约,那么还要另外签订一份协议么?今天中介打电话让我过去和买方签订一份违约协议。有这种说法么?

在目前房产买卖受到政府调控的环境下,买房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时间是否构成违约待定。如果对方未能如期首付是因为政府、银行的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则不构成违约。如,政府限制第二套房,而买房已经有一套了;又如银行限制第二套房的按揭贷款,而你们的合同约定的是按揭支付,等等。
当然,无论如何,若对方接受处罚放弃定金,你应当也无话可说。
关于违约协议,实质上是指关于违约后如何善后处理的协议,最好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予以签署,以免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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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3
那主要是看是什么原因违约了,如果那可那边是恶意的,那么你这边有权利不履行合约,也就是说你可以不退定金,你的房子就不用卖给他了;如果他那边不是有意的,而你也想卖这房子,你可以再签一份协议。
第2个回答  2011-01-14
如果已经超过了首付的时间 那么算是买方违约,你们应该签署的是违约证明,这套房子是可以买卖给其他的买家的
第3个回答  2011-01-13
有违约协议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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