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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心理作用”用传统中医理论解释称作“情志因素”。“心理作用”有传统中医理论基础。
《黄帝内经》讲情志分为七情,五志;
首先说五志:神、魂、魄、意、志,分别归属心、肝、脾、肺、肾,《灵枢·本神》原文曰“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这是古人对于人体五脏相应感知的描述。
其次说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同样对应五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原文曰“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五情,“思”和“惊”是与忧和喜相合的,分别归属脾与心。在《灵枢·举痛论》中是这样描述的“百病生于气也,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寒则气收,炅则气泄,惊则气乱,劳则气耗,思则气结”,这里提到了九气的概念,也涵盖了七情所至疾病的内容。
由是可知,七种情志状态对人体是有影响的,这种影响即是情志因素,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心理作用”。
在此基础上,结合五行相胜的理论,就出现了中医情志相胜疗法,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述:悲胜怒、恐胜喜、怒胜思、喜胜忧、思胜恐。
对心理作用的解释,不能脱离中医理论基础,一旦脱离了,就是空虚楼阁,成为妄谈。
参考资料:《黄帝内经》
其实中西医存在的所有争论跟中医和西医这两个学科本身无关,都是意见持有者自动代表越权发言。不管叫【心理暗示】还是【积极导向】,他的积极作用其实都客观存在。中西医在该问题上的认识很接近。
不管是外感病还是内感症,根源都在于正气不存,邪气来居;正气内存,邪不可干;正气包括一切积极的、主动的、向上的因素,医者有意识的对患者进行心理暗示和积极诱导,有助正气对抗病邪。
加之忧、思、悲、恐、惊等七情均可成为致病诱因,通过对消极被动情绪的干预有的时候能起到药物所不能企及的疗效。
至于遗传与生活习惯的相互影响虽然在结果上有正相关,但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遗传发生作用是受孕父母亲体质情况,比生活习惯发生影响的时间要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