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收入-今年收入)/去年收入*100%或者是(本年某月累计指标-上年相同月份累计指标)/上年相同月份累计指标*100%。同比下降"指本年累计指标与上一年同月份的累计指标之间的比。发展速度由于采用基期的不同,可分为同比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均用百分数或倍数表示。
拓展资料:
第一,税法中的收入总额,是一个包含收入内容往往比会计准则规定更广的概念,一切能够提高企业纳税能力的收入,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列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总额应是使企业资产总额增加或负债总额减少,同时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的收入。如果收入使资产与负债同额增或减,结果未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则不是应税收入,如从银行贷款、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等,都不应当确认为收入总额。
第二,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收入的范围不同。会计收入准则只规范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税法计入收入总额的收入项目要比会计上的收入更多,企业的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等,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
第三,企业所得税有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会计上没有此概念。税法上的不征税收入,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