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1-02
一般来讲,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为其收养的子女办理绿卡,条件时收养时孩子未满16岁,收养的父母拥有孩子的监护权并居住在一起至少两年。两年的监护权和共同居住可以是在收养之后,也可以是在收养之前。由于假的收养甚多,移民局对于兄弟姐妹之间收养彼此的子女而提出的移民申请审查比较严格。如果已经收养了一个孩子,在收养其他兄弟姐妹时,年龄则放宽至18岁。
与继子不一样的是,收养的子女不得为其亲生父母申请绿卡。即使收养的子女并非通过收养而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也无法为其亲身父母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结束收养的关系,然后再为亲生父母提出移民申请。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通过收养而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即使合法结束收养关系,也不得为其亲生父母提出绿卡申请。
综上所述,而所谓“财产继承人”只能以收养的形式经行,且年纪未满16周岁,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18周岁,方可以出国和他们一起。对此,建议由叔叔婶婶到美国的中国领事馆或美国移民局去,询问关于继承人移民的具体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