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许可证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申请视听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者需为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具备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这些机构可以申请开展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的业务。


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上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他们可以自行或设立专门机构,提供以电视机构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


申请者需符合广电总局制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同时要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要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经济基础,包括自有资金、设备、场地以及必要的专业人员,同时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视音频节目资源,并具备相应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必须建立健全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播出管理制度,以及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对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新闻类节目,必须由境内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或经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和播放。而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则需要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和《电影公映许可证》。


在传输视听节目时,必须符合《著作权法》的要求,尊重版权权益。


最后,申请者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逐级审核,获得同意后,再报送到广电总局进行审批。


扩展资料

视听许可证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简称。 该证书与此前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不同的是,获得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有权独立制作包括广播剧、电视剧等视频内容,而获得视听许可证的企业依然无权独立制作视频节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