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1-05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刑事诉讼一般有以下特点:
(一)弹劾式
弹劾式诉讼的特点
1."不告不理"。诉讼的进行主要是依靠当事人双方的积极性,诉讼是否提起完全取决于受害人。
2.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负责审判不执行控诉职能。
3.需要依靠神明裁判时,就会采用决斗等办法并根据所谓神示的结果作出判决。
4.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的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可以进行对质和辩论。
5.弹劾式诉讼形式下的审判一般都是公开的,并通过言词辩论的形式进行。
(二)纠问式
纠问式诉讼的特点
1.国家官吏依其职权主动地追究犯罪。
2.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实际上都不具有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3.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不分,法官集审判权、起诉权和侦查权于一身。
4.同野蛮的刑讯、拷问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5.一般都是秘密进行的。
(三)混合式
混合式诉讼既有弹劾式诉讼的许多特点,又有纠问式诉讼的某些特征。
在混合式诉讼形式下,刑事诉讼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法庭审判前的侦查追诉阶段和法庭审判阶段。这两大诉讼阶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点。
第2个回答 2011-01-05
刑事诉讼是一种重要的诉讼活动,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揭露和证实犯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罪责和罪责大小,并对犯了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仅指起诉至审判期间的活动,尤以审判为中心。广义的刑事诉讼除包括狭义刑事诉讼的内容外,还包括起诉前的侦查活动和审判后的执行活动。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点:
(1)刑事诉讼是一种国家活动,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由于与犯罪、刑罚紧密联系,因此是国家同犯罪做斗争的唯一方式。只有通过刑事诉讼,才可以查明案件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等,也才可以使国家的刑法变为现实,刑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刑事诉讼具有特定的任务,即通过刑事诉讼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惩罚犯罪人,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进行的,尤其是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不可缺少的诉讼主体。
(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诉讼程序进行,不得任意取舍或超越诉讼阶段。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关系到对犯罪的有效惩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涉及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因此,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防止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