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培训费约定服务期

我有个同事她的公司为她支付了5000元培训费约定服务期3年,现在同事干了一年多了,想离职,公司要求她赔偿3000元违约金,请问合法吗?5000元培训费定3年服务期这个合法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2
楼至你好,这个只要是当时约定了,签了协议就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没有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所以我个人认为他是合法的。另外一个,服务期内离职,应当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按照年限进行分摊,所以3000元的违约金是完全合理的,按照分摊可能会比3000还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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