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停保,如何处理恰当。

本人08年9月在厦门缴纳了社保,交至09年12月现在是停保户。如今本人在户籍地三明市工作,11年9月单位给我再次办理了事业单位社保,现在本人厦门的社保该如何处理?,能否退保,还是可以合并到现在的社保卡呢?求有经验的友友告知好的处理办法……

Q:我是外地户籍人员,目前未就业,处于停保状态。请问我可以申请办理退保吗?如果不能退,我之前的参保部分要怎么处理呢?
  A:您好!为了落实“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和“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件的要求,经上级批准,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离厦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及外来从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退付工作,不再退付养老、医疗个人账户。
  若您准备离开厦门,且日后不再回厦门就业,您可申请办理转出手续。请您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mhrss.gov.cn),首页 >> 办事大厅 >> 业务办理 >> 个人办事 >> 社会保险 >> 社保综合 ,查看“ 参保人员离厦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出手续须知”,上有详细办事指南。
  外地户籍人员离开厦门开具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时,若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及申领手续,请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mhrss.gov.cn),首页 >> 办事大厅 >> 业务办理 >> 个人办事 >> 社会保险 >> 失业保险 ,查看“失业外来员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须知”,上有详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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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3
不可以退保的,您可以打电话到社保局12333看了解转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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