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bear确定抄袭后晋江怎么对待的?

为了普及知识提问。

1.《公主志》杂志 关于《骑士幻想夜》与《第101次逃婚》的通知 一.原定于2009年2月上市的《骑士幻想夜》一书,因特殊原因延期上市。 二.原定于2009年3月于公主志上连载的作品《101次逃婚》,因特殊原因停止刊登。 2.晋江原创网 处理结果:构成抄袭,无法清理,删除作者ID。 判定:依据晋抄袭处理制度(09年2月修订)中第三大点的第4点和第6点: 4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但雷同段落不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的(如:她的脸红的像苹果),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如名人名言),或雷同段落少于25个汉字的(因句型结构简单,易撞车),不认定为抄袭。但雷同段落文字性质为诗、词、歌词等短体裁作品的,不受25个汉字的限制。 6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并且不是上条所列的例外情况的,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的,判定为抄袭。 涉嫌投诉抄袭作品《兰陵缭乱》与多篇发文时间在《兰陵缭乱》之前的原创作品在具体描述语言上完全雷同,雷同段落属于被涉嫌抄袭作品原创,每个雷同段落均多于25个汉字,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判定为抄袭。 处理意见:依据晋抄袭处理制度(09年2月修订)中第四大点的第3条: 3_构成抄袭的,发黄牌(该文积分减少30%)并锁文(无法上任何榜单)。可清理的,挂红牌(该作者专栏所有文章积分减少30%,无论新发旧发)至少半年,文章被列入“涉嫌抄袭事件录”黑名单,在清理干净之前不得解锁。不可清理的,删除文章,删除作者id。 被投诉抄袭作品《兰陵缭乱》雷同段落过多,雷同程度过高,不可清理,删除文章,删除作者ID。 (晋江原创网) 3.鲜网文学网 2009年2月24日被检举 盗文专栏:平安京 盗文作家:vivibear 事由:抄袭他人作品,删除盗文但未公开说明或道歉。 鲜网处理:删除该作家的专栏与帐号 (鲜网) 4.阅读纪声明 针对目前沸沸扬扬的“Vivibear涉嫌抄袭事件”,悦读纪通过成都商报在第一时间表明了立场。“曾推出vivibear多部作品的出版人侯开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知道了网络上的情况,‘我们与作者联系过,她只说她有不太好的地方,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侯开表示,如果权威部门认定这属于抄袭,他们也将按协议向作者索赔,因为签出版协议的时候有作者保证没有版权问题的条款。(记者蒋庆潘媛 来源:成都商报)”。 鼓励原创,坚持原创,一直是悦读纪出版选稿的首要标准,并且悦读纪与所有作者签约的出版合同中也明确在第一、第二条规定: 第一条甲方(注:指作者)授予乙方(注:指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图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是该作品的版权所有人,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至于后来宁波当地一家媒体的后续报道,悦读纪负责人坦率地承认他的话是被断章取义、片面夸大了,特声明此报道不代表悦读纪的真实态度。悦读纪不会出版任何抄袭出来的作品。我们对这篇报道表示遗憾,对因这一报道而对广大喜爱悦读纪支持悦读纪的作者和读者们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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