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武则天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晋武帝亲自诏问阮种,亲自审阅试卷提名第一是殿试雏形,殿试 是由武则天恢复完善的。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清四代沿用。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前三人赐进士及第,为一甲;余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为二、三甲。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处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三年举行一次。宋开宝六年(973年),翰林学士李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人。其中有2人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 。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情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人及第,而原录取的人中又有10人落选。张榜后,朝野大哗,李仿降职。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到了元代元顺帝,殿试划分一、二、三甲,前三人赐进士及第,为一甲;余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为二、三甲。而明清沿元制分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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