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与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异同?

看到一个案例,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则裁定驳回起诉。二审,已经不是诉讼前期了。这应当如何理解?哪些情形具备驳回起诉的条件?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两者的共同之处都是驳回诉讼请求,区别有: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的受理条件,不得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和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而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3)、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
(4)裁定驳回起诉不用缴纳诉讼费用,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需缴纳全部诉讼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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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0
你好,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与裁定驳回起诉是诉权这一概念分出的二种情况,诉权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实体权益。而诉权分出的二种权利,一是起诉权,这是程序上的权利,即当事人是否有起诉的权利,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二是胜诉权,这是实体上的权利,即法院是否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没有起诉权,在立案时,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受理了,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如果没有胜诉权,仅有起诉权,法院在受理后,经过庭审,则会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你说的案例,该案可能是没有起诉权,但一审法院不仅立案,而且还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二审中,二审法院可能发现了当事人根本没有起诉权,但该案已经一审判决,不可能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而只能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39条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了。
至于你问的驳回起诉的条件,没有具体情形,仅有一种情况,就是《民诉法解释》第139条的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说,驳回起诉是对不应受理的案件但又未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的一种补救,但应受理的案件只要符合《民诉法》第108条就行,不予受理的案件有有七种情形,太多,打字麻烦,你可以看一《民诉法》第111条规定。
不清楚的地方你再追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20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区别有: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的受理条件,不得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和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而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3)、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
【总结】

一、适用的文书

  驳回起诉:用的是裁定

  驳回诉讼请求:用的是判决

  二、适用阶段

  驳回起诉:受理案件以后

  驳回诉讼请求:受理案件以后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驳回起诉:针对文书既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针对案件,可以再次起诉。

  驳回诉讼请求:针对文书既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针对案件,不可以再起诉。

  四、上诉期

  驳回起诉:10日

  驳回诉讼请求:15日

  五、适用条件

  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受理条件案件

  驳回诉讼请求:丧失实体胜诉权的案件。

  六、决定机构

  不予受理:立案庭

  驳回起诉:审判庭

  驳回诉讼请求:审判庭
参考:http://sifakaoshi.abang.com/od/sifakaoshigxm.--3g/a/sifakaoshigxm.--KY.htm
第3个回答  2023-05-09
在民事诉讼中,一审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意味着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认为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因此被驳回。而二审裁定驳回起诉,则意味着原告的起诉被法院认为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条件,因此被驳回。
二审裁定驳回起诉通常发生在诉讼前期,例如原告未能提交完整的起诉状或证据材料等。但在某些情况下,二审裁定驳回起诉也可能发生在诉讼后期,例如原告未能在规定的诉讼期限内提供证据或未能出庭应诉等。
驳回起诉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告未能符合起诉条件、原告未能提交完整的起诉状或证据材料、原告未能在规定的诉讼期限内提供证据或未能出庭应诉等。
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的相同点在于,都意味着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认为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因此被驳回。不同点在于,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一审阶段进行的,而裁定驳回起诉则可以在一审或二审阶段进行。
第4个回答  2011-01-07
呵呵,我来告诉你: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在法庭审理结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进行的评价与决断。
而裁定“驳回起诉”是指在诉讼前期的法庭对案件的审查阶段(即对案件材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起诉要求等方面),发现程序上不符合要求做出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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