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1-18
1、事故发生后死者手机完好,交警和对方没有及时通知家属是否应承担一定责任?
这个问题很难说,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可能是处理现场情况紧急,没有想到翻看死者财物,如果擅自翻看丢了东西也不好说,一般都是通过查询查牌号、驾驶证信息联系死者家家属。
2、重大死亡事故,需要做各种检验鉴定,对于接收到的鉴定报告如果有疑问应该及时(3天内)申请重新鉴定,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二车迎面相撞说明一方可能逆行,这个才是最主要的。
4、及时调查了解对方的保险、财产信息,司机和车主之间的关系,搜集证据,以便于将来协商不成好起诉。
第2个回答 2011-01-18
1、交警和对方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对事故责任是不承担责任的。是否承担责任是看交通行为与事故发生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2、现场是伪造的还是原始现场,交警肯定是看得出来的,如果对事故认定有疑问,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3、事故责任认定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不能划等号的,它只是证据,而不是唯一的依据。4、在现场询问有无证人,可请到交警大队作证。
第3个回答 2011-01-18
交警部门系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部门,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其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如果最终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进行民事赔偿。
第4个回答 2011-01-18
把你的事写到网上,宣传夸大,